关于遴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第五批入驻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一本两育”育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经研究决定,遴选第五批入驻项目。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1日—10月25日
二、申报对象
1.已组建的创新创业团队,由我校在职教师指导,学生在籍在校。
2.入驻的创业项目原则上需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者为学生或指导教师。
三、入驻项目条件
1.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酒吧等)外,均可申请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创业。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4.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结构合理的团队。
6.参加过校级以上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阶段。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和创业团队,经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查后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二)学校评选阶段。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
(三)项目入驻阶段。学校组织无异议和问题的入围项目入驻基地,入驻期限为1年。
五、申报项目提交材料
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一份及电子版文档。
2.创业计划书一份及电子版文档。
3.已注册实体项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暂未获得营业执照且项目优秀,需提供90日内办理营业执照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需以教学单位为单位提交申报项目材料。
六、扶持政策
1.为入驻项目提供免费工位、水电、网络、桌椅柜等基本办公设施,并可免费使用路演厅、会议室等公共服务区。
2.帮助协调孵化成熟的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
3.为入驻项目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及政策咨询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占岳
联系方式:31733349;邮箱:chengjiancxcy@163.com
联系地点:业精楼A区315室
八、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选拔推荐创新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帮助学生组建团队,安排指导教师,推荐项目,指导学生及时做好材料申报工作,并为创新创业负责人及团队提供经常性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附件:1.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请表
2.创业项目计划书相关说明及编制提纲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