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关于征集2023年秋季学期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是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拓展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优化课程结构,现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的征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课程开课人员

    学校专任教师(包括从事创新创业相关工作,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辅导员等)。

    二、征集课程要求

    本次面向全校征集课程,可以是新设课程,也可以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已开设过可选的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附件5)。已开设并确认2023年秋季学期继续开课的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授课教师,无需再次申请。

    (一)课程内涵

    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旨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掌握创新创业方法,树立创新创业意识,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鼓励开设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符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具有鲜明创新创业特色的专创融合课程。

    (二)课程要求

    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理论课1学分对应16学时,2学分对应32学时。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授课形式。采取混合式教学授课形式的课程在我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课时,需按照《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细则》(附件4)要求进行建设。可以是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超星尔雅网络教学平台资源课程,也可以是教师自主建设课程,教师制作自有资源上传到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时需保证课程内容的完整性,每学时不少于20分钟的教学录像或45分钟的PPT录课,要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申报线上线下混合课程,任课教师还需填写《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请书》(附件3)。

三、 报送材料

    申请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的教师需提交《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附课程教学大纲)、《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兼课教师申请表》(附件2)和《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在学校正式开学后报送至创新楼203,电子版(压缩文件名需标注:“2023年秋季学期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教学单位名称+教师姓名”)发送至chengjiancxcy@163.com。征集截止日期:2023年8月4日12:00点前。    

    联系人:王占岳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兼课教师申请表

          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请书

          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混合式教学实施管理细则

          5.创新创业选修课已开设过可选课程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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