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赛的通知(主持人大赛)

发布日期:2025-04-03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艺术展演工作方案的通知》,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开展面向人人的艺术实践活动。现组织全校在籍学生参加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主持人大赛校内选拔赛),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一、大赛主题

进取展青春,振兴向未来

二、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参赛形式为个人参赛。

三、报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

可采用电视栏目风格播报、演讲、脱口秀等形式展示,不设限制,鼓励结合艺术元素进行创新性展示。

视频时长限定3分钟以内(不低于2.5分钟)。每位选手横屏单独录制,视频输出格式为MP4,画面比例为16:9,分辨率为1080p,视频大小在700M以内;单机位拍摄正面全身或半身,一镜到底(无剪辑、抠像、字幕等后期制作);人物主体清晰、比例适当、背景简洁。声音要求同期声,音质清晰,可配背景音乐。视频以“学校全称+地区+组别+姓名”命名。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部门将信息表及汇总表电子版(U盘)于4月10日13:00-16:00报送;

2、各单位、部门汇总作品视频(U盘)于4月24日13:00-16:00报送;

3、报送地点:创新楼209

   联系人:王一朱

   电话:18309891668

(三)奖励办法

校级选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竞赛评委会依据作品排名,确定省赛名单。

四、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综合素养教研部

五、其他要求

1、报送作品时,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选手获奖资格,由报送单位、部门承担相关责任。三年内已在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此次不再接受申报。

2、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各单位、部门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特别是参展人员、指导教师、作品名称等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更改。对于填报信息不全的作品不予参展,对于填报信息错误较多的单位取消评选优秀组织奖资格。凡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1、推荐参加省级展演作品汇总表(主持人大赛)

          2、推荐参加省级展演作品信息表(主持人大赛)

综合素养教研部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