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竞赛

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赛的通知(师生美术作品大赛)

发布日期:2025-04-1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艺术展演工作方案的通知》,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开展面向人人的艺术实践活动。现组织全校在籍学生、教师参加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师生美术作品大赛校内选拔赛),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一、大赛主题

进取展青春,振兴向未来

二、展演项目

绘画类:中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

摄影类:纪录类、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

三、参加对象与分组

(一)参加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教师(含兼职教师)

(二)组别划分

高校设甲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艺术类专业学生)及教师组。

四、报送要求

(一)作品要求

1.绘画类:参赛作品应为2025年1月以后创作的作品,美术作品要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健康向上,构思新颖,富有美感,有独特艺术表现力,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作品规格:中国画宣纸不超过四尺对开(69cmX138cm),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X78cm)。

2.摄影类:参赛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拍摄器材不限。

投送纪录类、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5年1月1日后拍摄,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5年1月1日后拍摄。作品应为jpg格式,图片大小限2~5M,长边要求不小于3000像素。

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5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文件量1GB以内、分辨率不低于1080的MP4格式文件,画幅比例不限。投送短视频类作品,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注:投送摄影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绘画类:各单位、部门将作品信息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U盘)和作品原件、作品高清电子照片(U盘)于5月27日13:00-16:00报送。电子版作品材料以“作品名称+组别+姓名”命名。

2.摄影类:各单位、部门将作品信息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U盘)和作品高清电子照片、短视频(U盘)于5月13日13:00-16:00报送。电子版作品材料以“作品名称+组别+姓名”命名。

3.报送地点:创新楼209

联系人:王海利        电话:13840385308

董俊梅        电话:18640111011

(三)奖励办法

校级选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赛作品。并在校内举办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师生美术作品展)。

五、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综合素养教研部

六、其他要求

1.报送作品时,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选手获奖资格,由报送单位、部门承担相关责任。三年内已在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此次不再接受申报。各单位、部门至少提交10幅作品。

2.省教育厅对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提交作品均不退还原件。

3.各单位、部门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特别是参展人员、指导教师、作品名称等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更改。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投稿。每人限报 1 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书写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所在班级(或院系)、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5.作品无需装裱,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凡逾期报送、填报信息不全的作品一律不予参评。

 

附件:1.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师生美术作品大赛推荐作品汇总表

2.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师生美术作品大赛推荐作品信息表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美育工作委员会

综合素养教研部

2025年4月11日